关于2018年12月05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2月05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12月05日-2018年12月11日(7天)。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 |
湛环坡〔2018〕447号 |
2018年9月21日 |
湛江鑫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湛江市坡头区官渡工业园宝业路南侧A栋 |
2 |
![]() |
湛环坡〔2018〕429号 |
2018年11月22日 |
湛江市坡头区五合银彪加油站 |
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五合圩公路边 |
3 |
![]() |
湛环坡〔2018〕448号 |
2018年12月05日 |
湛江鸿鑫印刷有限公司 |
湛江市坡头区官渡工业园C区宝业路南侧B栋厂房 |
4 |
![]() |
湛环坡〔2018〕449号 |
2018年12月05日 |
湛江鑫大昌粉末涂料有限公司 |
湛江市坡头区官渡工业园C区宝业路 |
5 |
![]() |
湛环坡〔2018〕363号 |
2018年9月27日 |
湛江市旭彤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湛江市坡头区官渡工业园C区工业大道一号的湛江市富顺电器有限公司第六车间 |
6 |
![]() |
湛环建坡〔2018〕1号 |
2018年11月18日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
坡头南油区苞城村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或坡头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79号,邮编:524057
联系电话:3951809 传真:3951809
扫一扫手机访问
主办: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本网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粤ICP备12063966号 网站标识码:4408000008 粤公安网备 44080102000101号
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电话及传真:0759-3381652,邮编:524022,电子邮箱:27581616@qq.com
内容运维:湛江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湛江奥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