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100万套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百姓路一号三楼,邮编:524043 联系电话:3218369 传真:3218369
项目名称: |
年产100万套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天隆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赤坎区调顺路158号之五 |
环评机构: |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租赁厂区总占地面积为6660 m2,总建筑面积为4032 m2,租赁厂区内的建筑物有压铸车间、模具车间、机加车间、装配车间和仓库等,新建的建筑物有2个三级隔油沉淀池、1个废机油池和2个排气筒。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输和安装、物料装卸、三级隔油沉淀池和废水储存池等基础建设,施工单位加强环境管理,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采取减震措施,使用低噪声设备施工。 运营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液化气熔化炉废气、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和机加工过程中乳化液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熔化炉采用清洁能源液化石油气作燃料,废气由厂房顶部(排气筒高15米)排出;(2)抛丸工序中会产生的粉尘经收集进行水喷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3)机械加工中使用乳化液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冷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试漏废水经三级隔油沉淀并添加混凝剂预处理后定期由罐车运往官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后运至渔业公司的小区用作绿化灌溉。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加强基础减振和隔声措施,控制作业时间,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从而降低噪声污染。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熔化炉产生的铝渣、生活垃圾、废机油、废乳化液、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再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铝渣经收集后由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公司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主办: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本网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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